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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人坐下吃饭,四目相对,都觉得心中很温暖。经过一次绑架,他们的心突然贴近了。成刚回想危险的情景,一点也不悔。他也知道,要想得到一个美女的芳心,不付出代价是不成的。
兰月吃着成刚炒的菜,说道:“你做的东西还是可以的,怎么那么谦虚呢?”
成刚望着她的微笑的脸,多情的眼神,心里美美的,说道:“跟你相比,我就差得太远了。”
兰月说道:“只要你肯学,还怕做不好菜吗?”
成刚一边嚼着饭,一边说:“我在这方面的天分不行,只怕这辈子就是骑马追你,也是追不上的。”
兰月咧嘴一笑,露出整齐的皓齿,说道:“你骑摩托不就追上了吗?”
成刚听罢笑了。
饭后,兰月回屋去换衣服,成刚也洗了把脸。他洗了好一会儿,从来没有这么细致过,好象这一洗能把所有的不愉快的记忆都洗掉似的。他一次次地想起那个乌黑的枪口对着自己,死亡是那么近。若非自己准备充足,穿了防弹衣,任你武功再高,小命也丢了。
洗完脸,他换了身睡衣,穿着这种衣服觉得好轻松。他又去泡了一壶茶,小口地喝起来,等着兰月出来。兰月这时已经去洗脸了。成刚可以听到那里不时传来的水声,跟搓洗声。他可以想像兰月与水交流的样子。
好一会儿,兰月出来了,令成刚眼前一亮。她换上了一条白色的长裙子,下摆超过双膝。这裙子使成刚感觉亲切。这正是他跟兰花回乡时,给兰月买的那一条,是一种半透明的,沙料的。穿在身上,可以看出里边的内衣来。可惜的是,兰月里边又加了一层衬裙,使好色的眼光受到阻拦。但在审美上,成刚并没有失望。这条长裙尽显兰月的美好身材,真是该胖的地方,该瘦的地方瘦,美得恰到好处。尤其是她的胸脯,比别的少女都高。高归高,但跟整体搭配得非常协调。再配上她柔美、明丽的面孔,再加上文静、高雅,又略带清冷的气质,真是使人拍案叫绝,留连忘返。那美的力量同样可以叫人失态,叫人为之发狂。成刚眼睛都看直了。他已经想不出用什么词,或者什么花来形容兰月了。毫无疑问,就美貌与气质而言,她是成刚交往的女性中最棒的一个。
兰月姗姗而来,优雅地迈着步子,冲成刚一笑,掠了一下短发,就坐在成刚的身边。这次她没有象往常那样,隔着沙发上的最大的距离。这次她挨着他,成刚只要一伸手,就可以搂她在怀中的。很显然,她现在已经可以接受他的三类接触了。她再也不怕了。
兰月见他目瞪口呆的样儿,心里很满意,就娇嗔道:“想什么呢?茶都要凉了。”
成刚这才回过神来,哦了一声,微笑道:“你穿上这一身,真好看呐。要是里边不加衬裙的话,一定更叫人销魂。”
兰月扫了他一眼,哼道:“想占我的便宜,我可不答应。我又不是你的什么人,不会那么傻的。我可是知道的,男人们只要占了你的便宜,以后再也不会拿你当回事了。有多少现成的例子都证明了这一点。”
成刚喝了一口茶,放下杯子,说道:“兰月呀,喜新厌旧,这是人们的通病,并不是男人们才有的。不过我比较重感情。我就不会占了你的便宜,然后不理你。我会更加疼你,更加爱你的。”
兰月直视他几秒,说道:“我相信你的话。如果咱们相遇早一点,那该多好哇。”
说着一声叹息。那声叹息虽然轻,虽然短,成刚却能感觉其中的含意那么重,那么悠长。他可以理解兰月的心情。无非是说由于想见太晚,没有结成夫妻的可能性。兰花是她的妹妹,她总不能去抢妹妹的男人吧。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,这辈子是无法名正言顺地当他的妻子了。
成刚安慰道:“兰月呀,你不要想得太多了。天下事儿,未可知。只要我们现在在一起,心心相印,觉得快乐,不就可以了吗?就是咱们真结成夫妻了,谁又能保证没有矛盾呢?相爱是一回事儿,相处又是一回事儿。”
兰月想了想,说道:“也许你说得对,我在书上看到过一件事,对我的震动很大。说的是一对男女,十八岁时相识,相爱,由于时代原因,他们被迫分开了。二十年后,他们见面了。他们为了爱情,二十年里,谁都没有再找对象,固执着坚守着那份感情。他们激动得抱头直哭,感天动地。之后就是结婚,生孩子,过日子。许多矛盾产生了,他们辨论,吵架,甚至动手。等到了晚年时,当年的感情一点都没有了,男的竟然诅咒女的快点死。你说说,这让不让人痛心?”
成刚点头道:“是呀,这就是生活,这就是现实,并不是小说,并不是艺术。现实生活中哪有那么多的完美呢?这很正常。”
兰月又说道:“我看完这篇文章之后,一直不能忘记。我就想,他们二人那么坚决那么真挚的爱情,等进入婚姻时,怎么这爱情一点也经受不住考验呢?我又想,如果那二人二十年后见面时,双方若已经儿女成群了,却依然心里有对方,那么这岂不是很感人?或者双方见面时,都没有成家。等他们一成家时,就突然发生意外死掉。这也可以感天动地,至少可以善始善终了。这二人的结局,真叫人痛心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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