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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大窘,立即乖乖地把脚缩了回去。

江易盛哧哧地笑,“小时候,我们三个,人人都认为大头和我最坏,可我们是明着嚣张坏,小螺是蔫坏蔫坏的,我们干的很多坏事都是她出的主意。”

我振振有词地说:“那些可不叫坏事,那叫合理的报复和反抗。”谁叫我斗争经验丰富呢?从继父斗到继母,小小年纪,就学会了曲线斗争、背后捅刀。

江易盛微笑着看了我一会儿,对吴居蓝说:“我十一岁那年,爸爸突然精神病发作,变成了疯子。这成了我人生的一个分水岭,之前我是多才多艺、聪明优秀的乖乖好学生,老师喜欢、同学羡慕;之后大家提起我时都变得很古怪,老师的喜欢变成了怜悯,同学们也不再羡慕我,常常会叫我‘疯子’,似乎我越聪明就代表我神经越不正常,越有可能变成疯子……”

我打断了江易盛的话,温和地说:“怎么突然提起这些事?”

江易盛朝我笑了笑,继续对吴居蓝说:“从小到大我已经习惯了被人赞美、被人羡慕,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这么急剧的人生意外,变得寡言少语、自暴自弃。被人骂时,只会默默忍受,想着我反正迟早真的会变成个疯子,什么都无所谓。那时候,我妈妈很痛苦,还要带着爸爸四处求医,根本没有精力留意我;老师和同学都认为发生了那样的事,我的变化理所当然,只有一个从来没有和我说过话的同学认为我不应该这样。她骂跑了所有叫我‘疯子’的同学,自说自话地宣布我是她的朋友。我不理她,她却死皮赖脸地缠上了我,直到把我缠得没有办法,不得不真做她的朋友。她带着我这个乖乖好学生做了很多我想都不敢想的事,还煽动我连跳了三级,我觉得我已经疯了,对于会不会变成疯子彻底放弃了纠结。”

江易盛笑嘻嘻地问吴居蓝:“你知道我说的是谁吧?就是那个现在正在死皮赖脸地纠缠你的女人!”

我说:“喂!别自言自语当我不存在好不好?”

江易盛收敛了笑意,对吴居蓝严肃地说:“对我而言,小螺是朋友,也是亲人;是依靠,也是牵挂。我非常在乎她的平安。飞车抢劫、入室盗窃、深夜遇袭,已经发生了三次,如果这些事和你有关,请不要再有第四次!”

我用力踩江易盛的脚,示意他赶紧闭嘴。江易盛却完全不理我,一直表情严肃地看着吴居蓝。

吴居蓝说:“我现在不能保证类似的事不会发生第四次,但我可以保证不管发生什么我一定在场,小螺会平安。”

江易盛深深地盯了吴居蓝一瞬,笑起来,又恢复了吊儿郎当不正经的样子,一边起身,一边说:“两位,我去上班了!听说医院会从国外来一个漂亮的女医生做交流,你们有空时,帮我准备几份能令人惊喜的情人套餐,我想约她吃饭。”

我忙说:“神医,记得让你朋友帮忙继续追查那两个小偷。”

“知道。”

目送着江易盛离开后,我对吴居蓝说:“江易盛刚才说的话你别往心里去,我们现在也只是猜测这三件倒霉的事应该有关联,不是偶然事件。”

吴居蓝说:“你们的猜测完全正确。”

我惊讶地问:“为什么这么肯定?”

“你上次说,抢你钱的人手上长了个黑色的痦子?”

“是!”我伸出手大概比画了一下那个痦子的位置。

吴居蓝说:“在鹰嘴崖袭击我们的那四个人,有一个人的手上,在同样的位置,也长了一个痦子。”

没想到这个小细节帮助我们确认了自己的猜测,看来三次事件真的是同一伙人所为,他们肯定别有所图。

我小心翼翼地问:“吴居蓝,你以前……有没有很讨厌你、很恨你的人?”

“有!”吴居蓝十分肯定坦白。

我心里一揪,正想细问,吴居蓝又说:“不过,他们应该都死了。”

我失声惊问:“死了?”

“这次我上岸,第一个遇到的人就是你。待在陆地上的时间有限,认识的人也很有限,除了周不闻,应该再没有人讨厌我了。”吴居蓝似笑非笑地看着我。

我可不想和他讨论这事,赶紧继续问:“那以前呢?”

“我上一次上岸做人,我想想,应该是……公历纪元1838年,本来想多住几年,但1865年发生了点意外,我就回到了海里。”吴居蓝轻描淡写地说:“那次我是在欧洲登陆的,在欧洲住了十几年后,随船去了新大陆,在纽约定居。就算那些仇恨我的人有很执着的后代,也应该远在地球的另一边,不可能知道我在这里。”

我风中凌乱了,整个人呈石化状态,呆看着吴居蓝。他说一八、一八几几年?欧洲大陆?新大陆?他是认真的吗?

吴居蓝无声叹息,“小螺,我说的都是实话,这就是我。我不是合适的人,你应该找和你般配的人做伴侣……”

我脑子混乱,脾气也变得暴躁了,“闭嘴!我应该做什么,我自己知道!”

吴居蓝真的闭上了嘴巴,默默收拾好碗筷,去厨房洗碗。

我一个人呆呆地坐了好一会儿,走到厨房门口说:“吴居蓝,你刚才是故意的!同样的事情,你明明可以换一种温和的方式告诉我,却故意吓唬我!我告诉你,你所有的伎俩都不会有用的,我绝不会被你吓跑!”

我说完,立即转身,走向客厅。

连着两夜没有睡觉,我头痛欲裂,可因为这两天发生的事情都是在挑战我的承受极限,脑子里的每根神经似乎都受了刺激,完全不受控制,纷纷扰扰地闹着,让我没有一丝睡意。

我拿出给客人准备的高度白酒,给自己倒了满满一玻璃杯,仰起头咕咚咕咚灌下。

烈酒像一团火焰般从喉咙滚落到胃里,让我的五脏六腑都有一种灼热感,我的精神渐渐松弛下来。

我扶着楼梯,摇摇晃晃地爬上楼,无力地倒在床上,连被子都没有盖,就昏昏沉沉地闭上了眼睛。

将睡未睡时,我感觉到吴居蓝抱起我的头,让我躺到枕头上,又帮我盖好了被子。

我很想睁开眼睛,看看他,甚至想抱抱他,但醉酒的美妙之处,或者说可恨之处就在于:觉得自己什么都知道,偏偏神经元和身体之间的联系被切断了,就是掌控不了身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