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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朱政小友,可知今日你都出了哪些洋相?”

朱政下意识摇头。

想他穿越前乃根正苗红的三好少年,穿越后身边尽是淳朴乡民,哪有机会学到这些繁文缛节。

若是早知如此,也不至于如此尴尬!

他对大明历史的认知,全赖随机仓库掉落的《明史》,否则仅凭从前从电视剧里获取的一鳞半爪,恐怕早就因言辞大逆不道而被砍头了。

“学生愚昧,还请李大人指教。”

李虎敲击着桌面,徐徐道来。

“其一,敲冤鼓并非随意之举。”

“其二,拜会知府需提前备好拜帖,注明何时经学及主考官姓名。”

“其三,呈报冤案需预先撰写状纸。”

“不过,新晋秀才往往尚不能独自撰写状纸,通常需要请主考官代笔。”

“状纸!这个我备好了!”

总算有一项自己准备充分,朱政急忙呈上早已备好的状纸。

“李大人!”

“这是我亲笔书写的状纸,所报之事均详细记载其上!”

“哦?”

李虎语调微顿,惊讶地看向朱政。

“状纸竟是你自己所写?”

状纸不同于八股文,它有严格格式,书写者须深谙大明律例,熟知其中术语方能成文。

李虎很难相信,一位刚中秀才的少年竟能写出状纸。

然而当他接过朱政递来的状纸,不禁目光一震。

朱政的状纸条理分明,引用律法无一差错,所引案例亦极为恰当。

这份状纸言简意赅,毫无冗余,即便是阅历丰富的老吏也未必能超越。

加之全文采用工整秀丽的馆阁体,字迹如行云流水般赏心悦目。

李虎阅毕状纸,惊异地看向朱政。

“朱政小友,这状纸确是你独立思考后撰写的?”

朱政穿越前已通过法考。

虽现代法律与古代差异甚大,但此类诉状的基本格式和模板仍一脉相承。

他所要注意的,不过是运用这个时代特有的语法和词汇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