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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走了两刻钟,太阳终于升起, 薄薄的日光照在人身上, 终于不冷了。
逢五遍是镇上赶集的日子, 今天恰好是十月十五, 镇上热闹极了, 早上出来时他们在家里简单的吃过早饭, 走了一阵子早上喝的稀粥消化的差不多, 春桃摸了摸肚子, 夫妻两个默契的对视一眼,不约而同的想到了一处去:“走,去吃面。”
面条要热滚滚的刚出锅的最好吃,面汤无需多的佐料,只要加大骨头浓浓的熬出白汤,撒上一些葱丝姜末和蒜末调味,再配上筋道的白面条就是一碗好面。
“客官请慢用。”店小二用托盘端着两碗肉丝面上桌,一缕缕的热气从面碗里升腾,既有大棒骨熬出来的香,也有葱花姜末的清新,桌上有可以自己添加的调料,徐志往春桃的面碗里加了半勺油辣子,少量的醋,然后取了筷子放在她手中,温声说道:“快吃吧,凉了滋味就不美了。”
春桃笑着点点头,刚吃上两口就见徐志将自己碗里的肉丝选出来,夹在她碗中。春桃抬眼瞧着他,徐志动了动嘴皮:“我不爱吃肉。”
“别哄我,你爱不爱吃肉我还不知道吗。”春桃皱了皱鼻子,夹了一筷子肉丝喂到徐志口中:“快吃。”
徐志看看春桃的脸,舔了舔嘴唇张口将肉吃掉。
“卖冰糖葫芦喽,又甜又脆的冰糖葫芦喽。”远处传来小贩们的吆喝声。
今天是赶集日,镇上比往日要热闹的多,卖冰糖葫芦的、卖烧饼的、卖薄脆的、卖瓜子花生的小贩也比往日多。面馆门口就有一个小贩,举着一个稻草做的墩子,上面插满了红彤彤的冰糖葫芦。那小贩一边吆喝,一边揣着手,嘹亮的声音传了很远很远,春桃不禁多瞧了他几眼。
“你想吃?”徐志问。
“那是小孩吃的东西,我不想吃。”春桃回答道。不过她这回答徐志并没有听见,因为他说完之后就起身向小贩走去,不一会儿再回来,手上已经捏了两串冰糖葫芦。春桃说不爱吃自然是假,山楂酸甜,糖衣香脆,混合在一块儿又清爽又开胃,她向来很喜欢。
“又花钱了,最近咱们的开销太大了,得省一点。”春桃吃着冰糖葫芦说道。
“该省则省,再怎么省也不能省你嘴里那口吃的。”徐志说完顿了顿,他还有一半话没有讲,今天到镇上来,他预备给春桃买一些女儿家喜欢的小玩意儿,比如说香粉、头油、手帕之类的,徐志不大懂女人喜欢什么,只在军营的时候听同僚们说过几句,懵懂知晓女人大抵都喜欢打扮,香粉头油都是装饰之物,春桃应该会喜欢,不过他又怕春桃心疼钱,待会儿不肯买,便打住不说,准备等逛街的时候瞧着合适的直接买了来送她。
“面吃完了,咱们走吧。”
二人从面馆中出来,太阳已经升得很高,温度也比早前高了不少,加快脚步在街巷内走了一会儿,竟然出了薄薄的一层汗。他们俩先去了衙门,向看门人打听文捕快的下落。
那个看门老头倒是好说话,从前见过许志和春桃两回,知晓他们是文捕快的熟人,还挺热心。
“今日衙门里有事忙,文捕快正与县丞大人他们论事,恐怕得过上一会儿才有空闲,你们进屋坐坐吧。”说着门房喊春桃和徐志到屋里来喝水歇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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