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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隅被他逗笑了,他欣赏着杯中顶部南瓜色,底部偏红的渐变色液体:“原来你真的会调酒。”
“以前感兴趣,稍微学过。”
他没有说的是,过去他对各种事物的兴趣,远比对人要高。但现在,他对眼前人的兴趣,比之对任何事情都更高。
时隅低头尝了一口,经过hard shake后几种材料互相融合,液体入口很柔和顺滑,他用的几种果汁都是偏酸的味道,入口却丝毫不刺激。听说摇酒手法好的话,产生的气泡能使高浓度酒精也变得醇厚绵密,根本尝不出酒精的刺激感。
时隅不喝酒,也喝不了,此时平时第一次产生惋惜的念头。
他对品鉴鸡尾酒毫无经验,但男朋友这么用心,还是很捧场:“口感绵密圆润,很好喝。”
充当背景板已久的冯子瑞忍不住插话:“照,给我也调一杯呗。”
这两人在一起,画面确实赏心悦目。尤其是时隅今天的装扮,半截面具下露出的红唇与优美下颌,颈项线条紧致,皮肤白皙细腻,贴合身材的盛装……唯一美中不足的,大概是胸前太平坦。
之前他不懂好友为何相中时隅,要论长相,这些年来送到他们跟前的,有不少姿色算上等,随便挑一个,都能压得过。
今晚他才发现好友眼光属实毒辣,太擅长挖掘原石,不经打磨就足够瞩目,稍微打磨,更是夺目,他忽然解养成系的乐趣所在。
当然,欣赏归欣赏,对方终归不是他喜欢的类型。
陆常照显然兴致不错,被使唤也没翻脸。他继续往雪克壶加入金酒,柠檬汁和糖浆,用同样的手法,给冯子瑞摇了杯gimlet。
摇酒极其讲究手法,力度的把控尤为重要。以前陆常照在国外生活,刚入坑学调酒时,倒是给朋友露过几次手,深受一众酒鬼朋友的追捧。对于爱喝酒的人来说,看他调酒既是视觉盛宴,也是味觉盛宴。可惜他后来对调酒不再感兴趣,他们也就没口福了。
如今久违地见到陆常照给冯子瑞调了酒,其他几个在国外时有幸尝过陆常照调酒的朋友闻风而至,成了大型点单现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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