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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我去医院做人流,我就在想,当年你原本可以把我打掉的,但是你选择生下我。
为了生我,你嫁给了赵大军。说到底,还是我的错。
只能怪我命不好吧。你也别难过,就当从来没生过我。“
赵小花说完,就准备去派出所自首。
但郑月梅说什么都不让她去,她以死相逼。
最后赵小花没办法,只能含泪告别母亲,跑去了远方亲戚家。
当老刘找到她的时候,她说她其实感到了解脱。
1992年5月,荆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判,赵小花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。
这个判决结果,对于赵小花母女来说,也算是个安慰。
郑月梅想替女儿顶罪,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。
好在最后,小花没有被判死刑。
其实,如果她当初在知道赵小花被欺负的第一时间就选择报警,或许最后的结果,也不会那么惨痛了。
(下一个案件预告:禁忌之“爱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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