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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姐整个人都蔫了,连祺祺都懒得勾引了,倒在沙发的另一边:“妈的,我最讨厌和你们这些普系的死读书仔共事了。你们狗屁规矩多,龟毛又爱挑刺,事多又繁琐,这些都算了,只要不带上我,我都能忍,但是……操,你起那么早干嘛?踩点又不是要去和鸟抢虫吃……”
这回祺祺不想让步了,正好趁这个机会,好好整顿一下妖精的作息,总是动不动在酒吧待通宵怎么行?
“周六上午八点,我会准时接你。”不容置喙。
律姐要是知道自己之前给祺祺发定位最后起到这样的效果,当初说什么也不会把玉蔷薇苑的地址告诉李期矣。
知道接下来有合理正当并且可以反复利用的理由接近妖精之后,祺祺心满意足的把律姐送回玉蔷薇苑。即使在楼下,看到二楼的窗户,心口还是不受理智控制的抽了抽。
他冷静下来整理,越发清晰,其实没必要自视清高,他和这世间的所有男人一样卑鄙无耻。
就法律关系而言,就算是他和赵欣洋的男女朋友关系,都不受法律保护。他们之间,连非法同居都不算…因为他们还是学生,二人并未有同居前提。
所以,他抛弃欣洋和妖精在一起,既不违法,也不犯罪,至于违背道德……背德?被臭口水喷喷而已,对他的实际生活,没有丝毫影响。
同样的,连欣洋都尚且如此,更何况妖精。他们的社会关系就更疏远了,顶多算是相识的,或者再直接一些,毫不相关的两个自然人。
连他和赵欣洋都没有任何约束力。在妖精面前,他就更加没有资格和立场去的插手她的生活。除非,有朝一日,他能把她抓住领红本子……
所以在正式产生法律效能之前,所有不受控且在合法的范围内的事,都是他无法改变的。比如妖精的风流,他的嫉妒。
他只是占有欲强,再受不了妖精和任何一个男人有肢体接触,他都只会无可奈何的接受。
在他能够彻底占据主导的那一天之前,不管妖精做什么,和谁做,他都只能眼睁睁的看着,也只会眼睁睁的看着。
与其让妒忌横行霸道冲昏理智,被妖精气得要生要死,不如现在沉下心来好好规划怎么把妖精锁回家,让她只属于他一个人。
至于欣洋…在妖精没有彻底到手之前,他也不会做那个主动分手的人,没有别的,还没到非身败名裂的地步时,他还没那么蠢,不想做那个坏人。
再有,他很坚定分手这件事,但也不想做开口的那个人。除了私心,也有感情,这么多年的陪伴不假,感情不假,他做好准备坚定奔向妖精,却没想好怎么和欣洋道别。毕竟他说分,和赵欣洋说分,在对欣洋的伤害程度,和舆论风向上,都会有很大区别。
希望那几个和她正撩骚的小弟弟不要让他失望,能把她骗去。世界很魔幻,他以前最不希望发生的事,是他现在最希望看到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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