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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、14.第三章 (5)
林薇在韦伯家看孩子,何齐则依约看着林凛。
林薇脾气犟,平日里又忙得神龙见首不见尾,两人认识差不多一个月,何齐从没给她买过什么东西,也没什么机会带她去有意思的地方玩。但林凛就不一样了,何齐存了心要讨好这小子,先是带他去酒店附近的商店买衣服,男人买东西总是目的明确,牛津衬衣、卡其西裤、T恤、牛仔、运动鞋,不一而足,全都是整套配好买下来,何齐看过觉得不错就点头,然后刷卡,签字,金额看都不看。
名店的衣服就是这样,虽说样子简单,却有型有款,穿到身上通体熨贴,林凛人虽然瘦,但骨架已经长的很好,再加上面孔漂亮,个子也不矮,换下一身旧衣,立时就像是变了一个人,乍一看倒像是有十七八了。人都是爱漂亮的,就算是老和尚也多少有些虚荣心,更何况是林凛这样年纪的小孩子,打扮好了往巨大的穿衣镜前面一站,被几个年轻鲜亮能说会道的柜姐轮番夸奖,便飘飘然起来,自我感觉好得不得了。
从商店出来,何齐又带着林凛去吃饭,江边的西餐厅,工作日的午市没有什么人,他们两个人坐一张正对江景的桌子,几个西服革履的侍应生站在边上待命。林凛生平第一次出入这种地方,什么都不懂,少顷,侍应生送了餐包和奶酪上来,他指着摊开的菜单就要点菜。侍应生愣了愣,知道他不懂规矩,脸上露出一丝不屑。林凛是敏感的人,何齐看出他不自在,觉得是自己做的不妥,不该来这种地方,也摊开餐单点菜,点完了,又着意看了那个侍应一眼。那侍应自知做得不妥,立马变得殷勤起来,何齐不吃这套,等菜都送上来,就把那帮人都遣走了。没有旁人在,那顿饭吃的也就轻松了些,林凛是聪明人,不多时就将刀叉用的很好,再没有什么露怯的地方。
雨天没有多少地方可去,饭后,两个人去看了场电影,再去打壁球。林凛不会打,何齐就手把手的教他。何齐是独子,突然冒出个弟弟一样的角色,感觉似乎也不错,林凛也是一样,这一天下来,早就对他没了戒备,除了喜欢,还佩服的五体投地,觉得他什么都懂,什么都见识过,渐渐的话也就多了起来了,说了不少学校里的事情。何齐笑着听他说,突然发觉这姐弟俩的性格其实是很像的,林凛甚至比林薇还要酷一些,家境虽然不好,也没什么朋友,却没有人敢惹他。
傍晚,何齐带着林凛去接林薇,到韦伯家门口,五点还差几分,两人便坐在车里等。
“我将来想做医生,但是医学院最短也要读七年,我不想我姐养我这么久。”林凛对何齐说起他的梦想来。
“不做医生,你还想干什么?”何齐问。
“初中毕业考个职校吧,早一点出来工作。”林凛回答。
何齐听得一楞,他从来不知道一个十多岁的男孩子还需考虑挣钱养家的事情,他有些愧疚,觉得自己就是历史书上的玛丽安东奈特再世,让吃不起面包的人去吃蛋糕。
“你姐知道吗?”他又问林凛。
林凛摇摇头,道:“她要是知道了,肯定不同意。”
何齐看着他,想了想终于把话说出来:“你不要改志愿,你姐知道了会难过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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