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庄子游也上去唱歌,是老的粤语歌曲《情人》。“天,他唱的真好。”小令喃喃自语,眼珠瞬也不瞬的盯着子游看。路云也叹,是真的很好,音色委婉自如,纯净如银,还很有感情,不是很浓重的,含蓄,内敛,却动人。最重要的是,这歌这人单彻底的征服了宋小令。
路云暗里跟小令说:“我献曲《征服》给你好不好?”小令脸红
无论路云如何不愿意,还是准备好去相亲,一大早闷闷的喝豆浆吃油条,路野趁老妈不注意,偷问妹妹:“你真答应去了?为什么不反对,相到的和遇到的感觉差很多。”
路云给了哥哥一个大白眼,“真是,还问,不都是因为你?”
“关我什么事?不想去就不要去嘛。”路野没半点内疚。
路老爷子的眼睛从报纸里拔出来横了儿子一眼,路野噤声,低头啃烧饼。路妈妈给女儿拿烫好的衣服来,顺便叮嘱:“对方是个好小伙子,生的俊俏,人也上进,在医大附属医院做事,正忙着出国读博士,你说话可要仔细点。”喝口豆浆想想,又语重心长:“云云,你见人家怎么讲?先给我打个草稿。”
路云心里更是堵,气不顺,张口胡来:“俺叫程咬金,二十八未婚。”
路野一口豆浆差点喷出来,勉强咽下去,俊秀的面孔刚浮出笑容来,抬头见爹妈山雨欲来的神色马上又把咧开的嘴角收归原位,取纸巾抹抹嘴:“呃,我吃饱了,去开工,爸妈,先走了。”走前给妹妹打个眼色。
路老爷子放下手里的报纸,叹口气,开导女儿:“云云,不要未吃先嫌,对相亲抱有成见,相亲最大的优点是它可以免去让你认识乱七八糟门不当户不对的人,少走些弯路。相信没人喜欢歪瓜劣枣,我们给你挑的人一定不会不好,怎么说不能自己孩子受委屈是不?"
路妈妈还打比方:“自由认识和相亲认识就好象到菜市场买东西和到超市买东西。到超市买只要挑自己觉得合适的,人家给提供出来的就好了,外观出身差别不大,不过质量有保障,顶多自己再看看日子有没有过期。到菜市场就一切全凭自己感觉来,燕环肥瘦,喜欢哪个就是哪个。不过总是要碰运气,没太多质量保证。”
路云看着老妈:“什么跟什么啊,我又没说不去,放心吧,我好好表现,一定不给家里丢脸,不过人家不中意我就不是我的错。”没办法,赶鸭子上架,路云希望自己不被对方满意。
人真的太现实了,看了皮相精致的东西就是会喜欢,路云自打坐到绿茵阁咖啡馆的原木椅子上以后,对着眼前的男人,终于明白了什么一见钟情,就是漫画里经常出现的那种画面,一个花痴女,眼冒红心中,那个不被对方满意的愿望收回了,路云确信,爹娘是百分之二百的爱自己的,他们不会让儿女受委屈,只会让对方委屈,路云已经开始担心自己配不起眼前这个王子了。
他真的是个王子,是路云最喜欢的那种漫画里的王子。他穿着件米白色暗条纹衬衣,黑长裤,头发不长不短,打成时下流行的薄碎发,额前的刘海没遮到他浓长的眉毛,春日的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在他身上,有种打了朦胧光出来的效果,他目光幽深,神情安静,整个人清朗到不像话。路云头一次,因为贪看王子,而忘了干掉面前碟子里的水果蛋糕。
任凭表姨妈喋喋不休在旁边做长篇介绍,路云支着耳朵,迅速消化着对方资料,他叫谢明宇,28岁,医生,上进,有恒心,是专攻神经外科的,神经外科?那是什么?不用理会,反正以后会知道,应该有以后的吧?他是独子,母亲在卫生部,父亲是高级工程师,有海外关系,这么好条件也要相亲?不过这不重要,怎么,就这么多资料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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