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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要想到自己是在看小破文时嘎了的,羞耻感就要将她淹没!
她的手机密码是全家共用的她的生日,爸爸妈妈必然是要打开手机看看她最后时刻在做的事……
这……还不如让她彻底死了呢!
破木床被她折腾得吱嘎作响,干草掉了一地,不对啊,黄小丫后知后觉地爬起来,看着自己黑瘦的两只爪子发呆!
她穿书了,这一点毋庸置疑,因为直到现在她能“看见”自己脑袋上还有词条呢:
傻七,女主牧姗的隔壁邻居,十七岁,孤儿。
配角不配有家人和经历,因为在书中“傻七”的作用就是在栅栏墙外推了落难男主1号一把,露出男主楚河的俊美容颜,引起了女主牧姗的注意,然后女主把男主带回家去,路人甲傻七使命完结,再也没有出现过。
傻七之所以叫傻七,是因为她是父母的第七个孩子,天生痴傻卖不出去,只能留着给自己送终了。
所以傻七的设定的是一头乱发,又脏又臭,相貌未知,不知是怎么活下来的,也不知是怎么死去的。
这具身体虽然瘦,但很结实,黄小丫踢腾大半天,硬是脸不红心不跳,呼吸都不带加速的。
天不亡我黄小丫啊,虽然让她以羞耻的方式穿书了,但给了她一具除了脑子别处都没毛病的身体。
这本书叫废土出了个女城主,女主嘎嘎乱肉,开起了后宫,五花八门的男子为她前赴后继,至死方休。
她现在所在的地方,明显就是小破文刚开局啊,不然不会有这个傻七。
是不是只要她扭转故事线,自己成为主角,或是直接断了女主的肉肉之路,引导她做个正直善良的五好青年,她父母所见到的小破文就变成了一本清新励志废土求生文?
黄小丫适应了一下新的身体,借着漏进来的月光开始找自己的金手指!
金手指呢,这不是穿书标配吗?
破棚子里有一张木板床,一个石头垒砌的火堆、灰烬上是一锅冷掉的肉汤、一把沾满干涸血迹的铁锤、一把菜刀。
除此以外,别说什么传家的项链手镯玉石破碗,就连土坷垃都多没一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