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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前看去,几百米远的地方,还有一个同样的标志。

在残剑的时候,听宛初说过,这是残剑指路的方式,蛇尾所冲的方向,就是引导的路线。

“走,跟着这个标志走。”说着,我率先跟了上去。

顺着双头蛇的标记,拐了十几个弯后,终于到了古城后面一座废弃的农家小院门口,双头蛇的蛇尾就刻在木门之上。

蛇尾弯了一下,直指木门之内。

看来,就是这儿了。

“注意安全!”说完,我推门就走了进去。

宛初以逸待劳,想偷偷潜进去,绝对不可能,倒不如光明正大的走进去。

推开门后,看到满院的杂草,院子里的东西七凌八落,像是很久都没有人住过了。

“宛初,我来了,放人吧。”站在院子里,冲着已经破败不堪的屋子喊了一声。

‘啾啾啾’熟悉而又意外的声音在屋子里面响起。

财爷!

手臂微抖,袖剑滑落到了手中。

他怎么在这儿?

果然,财爷从屋里走了出来,。

脸上带着阴阴的笑容,手里提着留守香格里拉的那个血族人。

我朝周围看了看,根本没有宛初的身影,不止如此,我细细的体会了下,整个院子里根本没有那种冷冰冰的感觉。

宛初不在这儿!

难道遭了财爷的毒手?

不可能,以宛初现在能力,绝对不可能这么容易被财爷干掉,何况,宛初身体里还有灵虫的存在。

“老李,这可不像你的作风啊,这么近的距离,竟然用了这么长时间,真是让我好等啊。啾啾啾”财爷看着我,嘿嘿的笑了起来。

“宛初呢?你怎么在这儿?”我全身戒备着,看着财爷谨慎的问道。

“主人可没空陪你玩,她说了,让我陪你玩玩。”财爷说着,晃了晃手里正在挣扎着的血族人。

主人?

听到他对宛初的称呼,我的眉头皱了起来。

宛初竟然跟财爷搞到了一起!

并且看财爷的样子,宛初已经把他收服了,难道是因为宛初体内的灵虫?

是了,那个灵虫就是财爷的克星,也只有那个拥有灵虫的宛初,才有可能彻底收服财爷,否则的话,财爷在宛初手里,根本没有活路。

“她去了哪儿?”我眯着眼睛,紧紧的盯着财爷,问道。

‘啾啾啾啾’财爷忽然抬起手,一口咬在了血族人的脖子上,用力和吮吸起来,边吸着,边用嘲讽的目光盯着我。